一、客戶咨詢(010-59771857):
國家木材與木制品性能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以下簡稱“中心”)業務員受理客戶檢測咨詢后,雙方首先就檢測樣品、檢驗依據標準、檢測項目及檢測費用與時間達成初步合作意向。
二、中心答復:
客戶方提供傳真號,中心業務員通過傳真向客戶提供相關資料,包括:① 中心的聯系信息與賬號;② 郵寄樣品檢測程序說明;③ 檢測中心《樣品檢測委托書》(可通過木材檢測網下載)以及其他檢測意向約定資料等。
三、寄送樣品:客戶辦理下列事項
委托檢測:
(1)客戶下載填寫檢測中心《樣品檢測委托書》;
(2)按約定向中心寄送檢測樣品、匯出檢測費用(樣品務必寄到中心業務部,中心不負責取貨及樣品路途費用);
(3)將《樣品檢測委托書》、匯款底單傳真至中心(因中心業務量較大,為避免貽誤時間請在匯款底單上注明匯款單位與檢測樣品名稱)。
抽樣檢測:
(1)與當地質量技術監督或工商部門聯系按約定數量對樣品抽樣(填寫抽樣單并做封樣處理);
(2)客戶填寫《樣品檢測委托書》;
(3)按約定向中心寄送檢測樣品、匯出檢測費用(樣品務必寄到中心業務部,中心不負責取貨及樣品路途費用);
(4)將《樣品檢測委托書》、抽樣單原件、匯款底單送達至中心(因中心業務量較大,為避免貽誤時間請在匯款底單上注明匯款單位與檢測樣品名稱)。
四、中心檢測:
當客戶的樣品及上述檢測資料全部收到后,中心立即安排檢測。檢測結果出具檢測報告正本?1?份,并通過快遞的方式送達至客戶,隨后檢測中心人員會根據檢測情況進行電話回訪,解答相關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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